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应该由孩子以自己的名字进行追索。
这是因为抚养费的目的在于确保子女所需要的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开支得以满足。
然而,在此类争端中,如果出现特定状况,例如子女仍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那么他们的监护人(一般而言即为父母)便有权利作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为子女提出诉讼请求。
若直接以父母名义起诉,则法院有可能拒绝接受该案件,除非具备特别的情况,例如父母为了确保子女得到妥善照顾而先行支付了抚养费,并希望能够从子女的另一方那里获得相应的回报。
总的来说,我们应该坚持以子女作为责任主体来主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