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尚未签署劳动合同时遭受的伤害,依然具备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并不取决于是否签署了劳动合同,而是必须证实受伤是出于工作的原由、并且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区域之内。
即使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如提供工资发放的详细记录、配发的工作证件、工作制服或同事的有效证词等佐证,都不会妨碍对工伤进行正确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劳动者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与这些劳动者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因此,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
当员工遭遇伤害时,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