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所达成的关于离婚之后房产归属的协议往往被视为有效。
公证行为具有高度的证明效力与公众信任度。
在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房产所有权归属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只要这一约定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且并不违背任何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出现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同时经过公证机关的公正程序,便能够有效地确保该约定的合法性以及其可执行性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公证行为可以提升约定的证明力度,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仍然需要依照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
唯有当过户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才能在法律层面上得到全面而明确的确认。
否则,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