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继承人并没有留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意愿的状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其现任配偶通常无法享有相关权益。
这种情形下,遗产的处置需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来执行。
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的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多个主体。
然而,此处所提及的“配偶”,仅限于在被继承人离世之时,仍然维持着合法婚姻关系的伴侣。
已经结束婚姻关系的前任配偶,由于他们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不再具备配偶的身份地位,自然也无法参与到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去。
但是,如果在离婚时还有尚未解决的夫妻共有财产问题,那么这部分财产需要先行进行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作为遗产,再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总而言之,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离婚的现任配偶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因此他们无权参与遗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