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对道路交通事故做出的最终评定结果。
尽管您对此项决定拥有自我裁决权,即您可自主选择是否在鉴定书上签署同意或否认意见,然而此举并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的生效和执行力。
需要明确的是,鉴定书仅属于一种法定证据形式,无论您是否在此文件上签字画押,都无法避让您必须承担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倘若您对于鉴定书所载事项持有异议,可以在未签署意见的情况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请切记,申请复核有一定的时限要求,通常自鉴定书正式送达日算起,应有三个工作日进行申报。
若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者未提供任何足以推翻鉴定书结论的反证,那么在未来的事故处理过程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中,这份鉴定书很可能会被视为确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综上,在对待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时需审慎决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