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当男方进行了未让女方知晓的贷款行为,并且此项贷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不能证明是基于夫妇双方共同协议决定实施的,则女方通常不需要对此项贷款负责偿还责任。
然而,实际上,要判定女方是否应当负起偿还责任,需要结合许多复杂多元的因素进行考量,例如,这笔贷款究竟是如何使用的,夫妇二人之间对于财产的分配和归属有无明确的约定,以及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贷款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如果债权人坚持认为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举证的责任。
如果女方不幸被起诉,要求她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女方应该积极地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这笔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