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前往交通警察大队参与责任认定过程中,双方均亲自到达现场无疑是最为常见且理想的方式。
然而,这并不是必须强制执行的规定。
假如其中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只要其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派授权文件,那么就可以允许他人代表其参与处理相关事务。
责任认定是通过对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环境、取证过程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之后而得出的结论。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有助于交通警察更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事故真相,同时也便于他们听取双方各自的陈述以及申诉的观点。
但是,倘若其中一方故意逃避到场,这种行为并不影响交通警察依据现行法规做出合法公正的责任认定结论。
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当一方人员因重伤无法亲自参加责任认定过程,交通警察同样会按照现有掌握的各种证据以及调查核实后的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责任裁定。
总的来说,为了更加高效地推动责任认定的进程,并且确保最终结果的公正公平,我们建议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都亲自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