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出现配偶一方患有疾病并不是必然导致离婚的不可抗力因素;然而,在处理涉及此种情形的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运用全面、综合性的判案标准进行分析决策。
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决定离婚与否的核心要素在于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否确已无法挽回。
假如患病的一方病情并非成为破坏夫妻情感纽带的唯一或主要因素,并且当时尚有其他一方有意愿且具备能力去照料对方,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支持离婚。
但是,如果这个疾病已经严重地困扰了两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引发了他们之间的感情破裂,而且还能够为患病方提供妥善的生活及医疗保障,那么法院则倾向于判定两人离婚。
另外,在将要进行的财产分配以及需承担的扶养责任等各方面权衡考虑时,法院也会对患病的一方给予相应程度的同情与关怀,确保其实施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而言之,离婚诉讼能否获得顺利收场,取决于具体状况和据以判断的相关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