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未缔结婚姻关系却育有子女的情况下,孩子所享有的基本权益等同于正常家庭环境中的生育之亲子。
离婚过程中新诞生的子女,男方作为亲生父亲,自然而然地肩负着将其抚养成人并给予道德教化的职责。
关于抚养费用的分配问题,男方须紧密结合孩子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经济能力的限度以及所在地的物价水平来做出决定,并且此项经济支持需持续到孩子成年(通常为18岁)为止。
倘若男方公然推卸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女方有权就此问题以子女的名义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对男方施加必要的抚养义务。
除此之外,男方同样拥有探望自己孩子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探访方式及时间安排可通过双方协商或者由法庭裁决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