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所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形下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在婚姻缔结前任何一方获得了赠与的财产,并且相应的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注明该财产仅赋予受赠方拥有所有权的话,那么这种财产便应当被认定为属于受赠方个人的私有财产。
然而,若是赠与协议中并未清楚地表明该财产仅归于某一方所有,同时考虑到赠与物如现金等具有较强混同性的特点,该财产在婚后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日常生活,使得其来源及性质变得模糊不清,那么这样的情形就有可能被司法机关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总而言之,在衡量婚前赠与财产的归属问题时,核心之处就在于赠与行为是否清晰无误地导向受赠方个人,另外亦需关注财产的属性以及实际的使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