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保险理赔流程完毕之后,保险公司常常并无理由再次索回已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赔偿金。
然而,在极少数特定的场合下,例如当保险公司发现理赔决定乃是建立在欺诈活动、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严重违反保险合同条款的不当行为之上时,保险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诉求追回已经支付出去的保险赔偿金。
倘若在理赔实施期间,出现了保险合同预先规定的可以解除合约的情况,并且保险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了解除权,则同样存在着要求返还已支付理赔款的可能性。
但是,这需要保险公司负起相应的举证责任,以充分表明以上违规行为或违约行为确实发生。
归根结底,只要是在符合法规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的保险理赔,几乎可以确定,已经支付出去的保险赔偿金将无法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