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倘若原告故意指使或协助他人提供虚假证词以制造僭越事实的伪证案情,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惩戒。
这一做法本质上属于对正常诉讼程序的蓄意干扰,有可能会触发违反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行为。
首先,若经法院核实后确定证人存在提供虚假证词的行为,其所作证言将无法在审判过程中作为关键证据加以采纳;次之,针对恶意制造伪证的原告一方,法院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处以定额罚款、或者实施短期拘留等。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涉嫌构成犯罪,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伪造证据罪等。
罚款数额的设定通常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而拘留期限则一般不得超出十五个自然日内。
在此提醒广大诉讼参与者,审理司法程序乃是一项严谨且具有权威性的任务,所有人都应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必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