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限终了之后,大致会出现两种情形。
首先,倘若夫妇双方仍坚定不移地决定离婚,他们必须于期限终结之日起的
最后30个日历日内,亲自前往结婚登记部门提出离婚证书核发的申请。
如未能按此规定去做的话,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若在此期间内,其中一方或双方对离婚事宜产生动摇,或者双方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以解决纠纷。
值得强调的是,设立离婚冷静期限的初衷在于大幅度降低因冲动导致的草率离婚现象,督促当事人更加慎重地权衡婚姻中的各种因素以及由此引发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