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时限要求。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自员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或经医疗机构诊断、鉴定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如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于遭到事故伤害之日或被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做出之后,倘若对于工伤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则需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该期限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此期间内未能行使相应权利,可能会导致丧失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