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行为的司法活动过程中,倘若罪犯所实施的属于刑事犯罪范畴之内,从而触发了刑事司法程序,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案件将由检察机关以检察官的身份发起公诉,而在此期间内,被害者无须自行承受起诉费用的负担。
然而,若是因对方进行民事欺诈活动引发的诉讼案件,旨在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那么在启动正式的民事司法程序之前,原告需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应的起诉费用。
而且,这笔费用的具体额度会依据原告方诉讼请求中的金额大小来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请求赔偿额尚未达到或超出人民币 10,000 元的案件,每位原告需要缴纳 50 元的起诉费用;当请求赔偿额介于人民币 10,000 元至 100,000 元之间时,则应按照 2.5%的比例计收;而对于那些要求赔偿额在人民币 100,000 元至 200,000 元区间的案件,则按照 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依此类推直至上限为 1,000,000 元人民币为止。
但请注意,以上所述的具体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的收费数额仍需以法院最终的计算结果为准。
另外,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原告希望申请缓期支付、减少支付或免除支付起诉费用等请求,届时要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规定,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