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离婚方式为代理者时,主要存在两种途径,即协商离婚及诉讼离婚。
根据您的叙述,这并非一种可以直接施行的情形。
若采用协商离婚之法,夫妻双方须首先就孩子抚养权归属、资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核心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随后共同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考虑之后,二人需再次共同赴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而若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路径,则需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与裁决。
一旦判决生效,婚姻关系便告解除,无需再前往民政局履行任何手续。
因此,直接前往法院签署相关文件并期望直接通过民政局完成离婚并不符合实际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