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院受理案件以来,传票送达的时限往往受到案件性质、法庭工作效率等诸多因素影响而产生差异。
总的来说,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而言,从立案的那一刻算起,一般将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在此过程中,被告有权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答辩状。
而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同样也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此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送达相应的传票,这个过程大约需要十五至三十个自然日。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那么送达传票所需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值得一提的是,传票的送达方式涵盖了多种途径,例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以及以公告形式进行送达等等。
其中,公告送达的时限相对较长。
因此,具体的时间并非能够如期确定。
为了更好地把握案件的进展情况,建议您可以咨询法院的诉讼服务平台或者直接与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