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状况之下,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应归属于集体所有,然而对于房屋的归属问题,则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与判断。
如果儿子在建造房屋时已经获得了父亲的明确同意,并且儿子作为该农村集体组织的正式成员,其行为符合宅基地的使用规范及建房的相关规定,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属于儿子所有。
但是,父子之间也可能存在着关于房屋归属权的特殊约定,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反之,如果儿子在建造房屋时并未得到父亲的同意,或者儿子并不满足宅基地的使用规范及建房的相关要求,那么这很可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结合建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金投入、父子之间的亲缘关系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房屋的最终归属权。
总的来说,这类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因此具体的归属权判定必须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