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须遵循特定条件与要求。
首先,务必具有明确、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即具有契约性内容并经过行政司法程序确认的借据,且债务双方之间不得存在其他类型的债务纠纷。
其次,应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详细列明请求支付的金额或有价证券的具体数额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及法律证据。
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若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则法院将于受理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务方发出支付令。
如债务方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并且未能履行支付令规定的义务,那么申请人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支付令将会自动失效,届时申请人可能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