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当负债系涉及到夫妻两人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源自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决定时,妻子便有可能受到牵连。
例如,以家庭名义购置房屋所产生的债务,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视为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范畴。
然而,若债务是由某一方在超过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内承担的,而且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了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决定,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单独的个人债务,妻子也就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来说,某个个体因为参与赌博活动而背上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按照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性地评估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