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限往往因诸多因素的影响会呈现出差异性。
假设夫妇二人能够在离婚及相关事项(包含子女抚养问题)方面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设定为三个月。
然而,倘若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案件较为复杂,法院将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此时的审理期限则被规定为六个月。
然而,以上所述仅是常规情况下的审理期限,实际的审理时间有可能会超出这些时限。
另外,当首次对离婚提出申诉时,若法院认定夫妇间的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从而裁定不准予离婚,则原告需等待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的时间方可再次举诉。
在此之后,若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提高。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