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诉讼离婚的二审程序当中,倘若被告接到法庭传票通知后,未能以正当理由出席庭审,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缺席审判。
然而,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将审慎对待,在全面审核原告所提交的证据以及陈述内容的前提下,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经达到感情破裂程度这一核心事实做出准确判定。
如果原告提交的证据充足有力,能够充分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使被告无法出席庭审,法院依然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同时对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重要事宜依法作出妥善处理。
然而,如果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或者不能充分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时,法院可能需要慎重考虑,可能不会轻易给出离婚判决结果。
总的来说,当事人的出席与否并非是决定法院是否做出离婚判决的唯一因素,关键还在于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所提交的证据能否充分证明所需条件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