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精神损失赔偿的范畴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例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的要求。
其次,对于那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殊纪念物品,由于侵权行为的影响使得它们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从而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创伤,同样属于精神损失赔偿的范畴。
再次,如果因为非法行为使得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进而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破坏,那么受害人也有权利进行精神损失索赔。
需要提醒您的是,精神损失的赔偿金额将基于侵权方的过失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同时还会考虑到侵权行为产生的后果、侵权方的盈利状况、其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原审法庭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