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偿还的情况下,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实际情况主要是根据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做的约定而定的。
若借款合同中明确载明了利息条款,而且这些约定并没有违背任何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那么在尚未偿还的那部分款项上,就应该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利率进行计息。
然而,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又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话,那么当出借方要求借款人从逾期还款之日开始,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利息,以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反之,如果在借款合同中虽然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但是却没有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当出借方要求借款人从逾期还款之日开始,按照借期内利率来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时,人民法院同样会给予支持。
总而言之,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必须严格依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