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男方接获法院传票,却以不合法之理由拒绝出庭参与诉讼,那么法院有可能采纳缺席审判的方式对此案进行裁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此类问题,法院会采取审慎的态度,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并且可以确定男方已经知晓开庭时间,却仍然故意不出席,同时案件的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足确凿的话,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男方的缺席可能会对他自身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无法亲自到庭发表意见并进行质证环节,法院只能依赖于女方所提供的证据与陈述信息来展开判断工作。
如果这是女方首次提起的离婚诉讼,且男方未按照法定理由出庭应诉,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定结果。
但是,如果女方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将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