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一般的情况下,公司应该以自身所有的财产来承担
债务,而股东则只需根据其实际投资额来承担有限的责任。
然而,当股东出现了未能全额或者未能够按时缴付
出资的情况,或是有
证据显示其有
抽逃出资的行为时,那么他们就必须要在未曾缴付或者抽逃出资金额以及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
债务承担补充性的
赔偿责任。
至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类型的企业,如果股东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公司的资产是独立于其
个人财产之外的,那么他们就必须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的责任。
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它的运作方式和有限责任公司相似,都是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而股东则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在
清算过程中存在
违法操作、
虚假清算等行为,从而损害到了
债权人的利益,那么相关的
责任人也有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