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遭遇职业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疾病,首先应当尽速采集能够印证劳动关系存续的确凿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员工制服(工作证)、每日出勤表等。
随后,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有关机构申请工伤鉴定,即从事故伤害实际发生之日或准确判断被确诊罹患职业病之日起计算,最晚不得超过 30 日,且必须由雇主方主动发起申报;若雇主未能按时进行申报,则工伤职工本人及其亲属和具备代表性的工会组织在经过 1 年期限后,仍可依法行使申请权利。
当工伤鉴定公示之后,唯有待受害当事人身体状况趋于稳定时,方才启动劳动能力评估程序,目的在于判定其伤残级别。
如果雇主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法定的工伤保险金,那么所有与此工伤有关的赔偿义务均须由雇主自行承担。
因此,为了完整地维护自己将来索赔的权益,您需要妥善保管好每次医疗支出的收据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若雇主对工伤赔偿事宜采取抵赖态度,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您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