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疾病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所产生的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主要参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其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济补偿款将按照劳动者在当前工作单位的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
在此基础上,对于超过六个月却不足整年的服务期,则将视为一年进行处理;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12个月内的月度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且经过规定医疗期限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并且亦无法接受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从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之外,还应当另支付不少于六个月工资额度的医疗补助费用。
对患有重疾病和极严重疾病者,还需额外增加医疗补助费用,其中发生重疾患者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得低于该项费用总额的50%,而极严重疾病患者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则不得低于该项费用总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