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通常情况下,原配无法直接向第三者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第三者,原配可经由司法程序让第三者归还该部分财产。
此举主要依据于婚姻双方对于共有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力。
在此过程中,原配需着力搜集相关证据,诸如配偶向第三者支付的转账记录以及大额消费痕迹等,用以佐证财产的流向情况。
随后,原配向当地法庭递交起诉状,宣称第三者所获取的财产实属配偶无权处置的夫妻共有财产,并请求予以追回。
值得一提的是,主张返还之诉请的范围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