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诉诸法律程序时,倘若原告方未能就事出有因焦灼地出席庭审,遵循相关法律原则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审判法院通常会将其视为自动撤诉处理。
根据该法条,原告接到传票传唤后,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许可便中途退出庭审,均可被视为自动撤诉。
然而,离婚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对当事人亲自到庭表达意愿有着严格的要求。
然而,若原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庭审,例如突发疾病、遭受自然灾害等,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安排庭审。
总而言之,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应当准时出席庭审,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