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因工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分担。
在对工伤进行明确界定以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先行预支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
一旦被确认为工伤,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内的所有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相关法规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产生的所有工伤医疗费用便需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超过上述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自行承担。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他们可能还需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额外支出款项。
总的来说,关于究竟谁来承担这些费用以及具体的承担比例,这主要取决于事实情况与相关法律条款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