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普通借款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自权益享有人明确知悉或应该知晓其所享有的权利受损,以及责任方承担债务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同一笔债务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分期偿还,那么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才正式起算。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期满之后,债务人方有权援引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作为法律依据。
但是若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则自该事件发生之时,即暂停计算诉讼时效,待相关程序结束后,再行重新计算。
举例来说,当权益享有人向责任方提出还款要求,或者责任方同意履行债务等行为,都将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及时主张并维护您的债权,以便防止错过有效的维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