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书面欠条的情形之下,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首先,我们需要妥善保存所有与借款事项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信息、电子邮件档案等文件资料。
这些资料如果能够充分展示出借款意愿、具体的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等关键性的问题,那么便可以视为极为有力的证据之一。
其次,如果我们曾经以银行转账、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他人提供了借款,那么相关的转账凭证以及交易记录就必须要妥善保留下来。
再者,如果有第三方证人能够证实我们与借款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借贷关系,那么他们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同样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
此外,当我们与借款人协商还款事宜时,可以考虑进行录音取证的工作,前提是借款人在录音过程中所承认的借款事实真实可靠。
请注意,我们所收集到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等要素,这样才能确保它们在法律程序中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