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多方参与的
侵权事件中,原告有权单独针对其中任意一位被告进行
法律诉讼,这一行为具有相应的
法律效力。
作为
共同侵权者,这些涉案人员需要对外部
债权人承担起
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利自主决定,选择向任意一名或几位
债务人索取全部或对应债权的部分款项。
若原告仅选择以其中某一被告作为
诉讼对象,法院将照例予以接受并处理相关案件。
然而,倘若该被告在承担责任之后发现自己所分担的部分超过了应有数额,他有权向其他未提
起诉讼的共同侵权者寻求
赔偿。
然而,为了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且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原告尽可能将所有的共同侵权者都纳入到诉讼名单之中。
此外,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他们也可能根据职权主动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