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在一审及二审过程中皆遭遇败诉的结果,然而仍对此心存疑虑与不服,此时便可考虑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
再审制度是为了纠正各项已依法生效应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而设立的,遵循审判监督程序通过再次审理案件来解决争议。
倘若您希望对判决或裁定提出再审申请,那么请务必于法律文书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申请材料。
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申请人也可以在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提交申请:
1. 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严重错误并可能导致完全反转;
2. 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
3. 用以支撑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更改;
4.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申请并不意味着原判决或裁定必然停滞执行,同时,成功获得再审申请支持的难度较高,申请人需具备充足的证据和坚实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