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若在交通事故中出现全责车辆上乘客受伤,那么,尽管无责方原则上并不需要对伤害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但是由于责任的判定主要是依据事故双方的过失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制度中有明确的无责赔偿条款。
根据该条款,无责方的交强险需要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范围内,向全责方受伤人员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而这一限额通常设定为人民币1800元。
此外,无责方还须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向全责方支付与伤残相关的费用,同样地,这一限额也被设定为人民币18000元。
最后,无责方还需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向全责方支付财产损失,而这一限额则通常设定为人民币100元。
然而,如果超过了上述所提到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那么无责方将不需要对此类额外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