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权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我们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其一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拥有专属的管辖权;其次,侵权行为地的范围包括了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点以及侵权结果的发生地点;而在网络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则涵盖了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的位置;至于侵权结果发生地,则是指受害方的居住地。
此外,对于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产品的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最后,若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则应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的储存地或查封扣押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共同行使管辖权。
总而言之,具体的管辖法院将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与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