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诉讼实践中,原告通常需要独自承担聘请律师所产生的费用。
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例如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里,如明确约定违约方将承担由于自己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维权成本(尤其是律师费用)。
以及在部分法律条文中,明确声明了如果是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这类特殊案件,败诉一方必须承担适当的律师费用。
在无特别约定或相关法原理则的前提下,原告试图要求败诉方分担律师费的请求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都应对可能的律师费承担负责作出清晰的预期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