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上,我们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谁预先承担”这一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当患者方面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向司法机关提出鉴定申请时,他们需要先行支付鉴定费用。
然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将依据鉴定结果进行明确。
倘若鉴定结果证实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那么鉴定费用便应由该医疗机构承担;反之,若鉴定结果显示医疗机构无责,那么鉴定费用就应当由提出申请的患者方面承担。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或者经由法院判决达成了其他协议,也有可能按照这些协议中的规定来分配费用。
总的来说,具体的承担方式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约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