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聚众赌博行为的组织者,所要承担的刑责往往相对较为严重。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因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纠集众人参与赌博活动,或是以此作为职业谋生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在对这类赌博行为的组织者进行裁定判决时,裁量标准并不仅仅局限于其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本身,而是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组织规模的大小、参赌人员的数量、赌资总额的高低、所获得的违法收入及其他相关的犯罪情节,包括是否曾受到过刑事处分、是否有自首表现、是否存在重大立功等。
一般而言,若组织规模庞大、社会影响恶劣、赌资总额巨大、违法收入较高,那么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但是,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能会得到从轻甚至减轻处罚的机会,刑期也会因此而有所降低。
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均不相同,最终裁决条款仍需依照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