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关系并不被视为合法且具有约束力的婚姻,这种形式的建立被普遍认可为“共同生活关系”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所有自愿结合并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这一程序顺利完成后,才能正式确立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反之,如果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然而,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在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诸如共有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仍然受到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关于共有财产的分配,通常会考虑到双方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多寡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的划分;至于子女抚养方面,则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总而言之,领取结婚证书是确保婚姻关系能够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