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同时拥有或交往多位女性朋友并不视为严重的重婚罪行。
实际上,重婚罪意为已建立了合法婚姻关系后却仍然重婚的行径,亦或是明明知道别人已经缔结了相关婚姻关系仍选择与其再度缔结婚姻。
然而,仅通过交往女朋友并未达到在法律层面具有婚姻关系的标准,因此并不构成这样的违法行为。
然而,当个人在已然具有正式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还打算再缔结婚姻登记,或者虽然未进行登记注册,但在日常生活中却以“夫妻”的身份自居时,那便很可能触犯到重婚罪行。
关于此类重婚罪行的惩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将会给予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处罚。
关于最终量刑标准的确定,不仅会充分参考犯罪行为的详细事实、性质以及情节的恶劣程度,更会重点考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