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诉讼费之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于诉讼相关请求款项或合同总价值,并按照固定的步骤和阶段,以逐段累积的方式进行缴纳。
若所涉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10,000 元整,则每次收取等额 50 元处理;然而,如涉及金额超出上述下限,但不足人民币 100,000 元,按 2.5%标准交纳相应处理费用;若所涉及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 元到 200,000 元之间,则应按照 2%的标准交纳相应处理费用;以此类推,直至所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 元以上,此时应按照 1%的标准交纳相应处理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所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则应按照 0.5%的标准交纳相应处理费用。
在整个过程中,原告需预先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而胜诉方将在案件结束后从败诉方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