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一旦某项工作活动被正式确定为工伤,便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大部分医疗费用资助,因此个人通常不再需要额外承担相关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定场合,例如,倘若工伤治疗过程中涉及到超过《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则这部分费用有可能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另一方面,如果雇主并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岗位和标准为员工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金,那么由此导致的员工工伤医疗费用将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若雇主拒绝支付此类费用,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请求雇主履行相应义务。
总的来说,只要是因工伤就医治疗产生的合理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成功认定为工伤之后,由个人担负此部分费用的情况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