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律法规的体系之中,尚未设有一个明确指向“破坏家庭罪”的独立罪名。
然而,此概念所涵盖的违法及犯罪行为却并非鲜见,例如严重侵犯了社会道德伦理的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具有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度缔结或代替他人缔结婚姻,以及明知他人已经拥有合法婚姻关系还与其再次缔结婚姻的恶劣行为。
对于此类触犯重婚罪的不法分子,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将对其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刑罚。
为了能准确无误地对这类案件进行判断和定罪量刑,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犯罪行为人确实实施了重婚的事实,例如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甚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等。
另外,倘若仅为普通婚姻关系中所出现的第三者插入等破坏他人家庭和谐稳定的行为,则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这可能会导致产生众多的民事纠纷问题,诸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另一方索取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