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涵盖了如下广泛的领域:
首先,亦称之为可得利益损失的部分,它描述了在合同依法规范的情况下应该能够获取的期待收益;
其次,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并对另一方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例如为履行合同义务所投入的必要成本;
最后,还包括由于违约事件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譬如为尽可能减轻损害后果所需要支出的合理开支。
然而,请留意,针对上述损失的赔偿总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全部损失。
在界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可预见性、确定性以及合理性等基本原则。
与此同时,声称遭受违约损害的一方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损害的确实存在及其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