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之下,商铺租赁协议未到期之时,押金能否全数收回则视租赁协议中是否对押金退还事宜进行了详尽规定及解除租赁协议的具体缘由而定。
倘若在租赁协议之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指出,在满足特定情形时,租客即使在租赁协议尚未到期之际亦可要求退还押金,那么便应严格依照协议约定执行。
然而,若租赁协议中并无此类规定,而您希望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且具备充分的理由,例如出租方发生严重的根本性违约行为,致使您无法正常行使商铺使用权,此时您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协议并请求返还押金。
但是,若您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很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根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扣除部分或者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
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租赁协议的各项条款以及实际情况,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