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之下,
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发之后再行通报保险服务,这是完全可行的做法。
然而,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一点是,保险承保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时效性要求,具体的时限规定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而异。
一般而言,我们应该尽可能地迅速向保险公司报告有关事件,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展开
定损及理赔调查工作。
如果拖延的时间过久,那么很有可能会对理赔的顺利进行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以未能及时
报案为理由,拒绝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因此,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发之后,我们必须
保证向保险公司提供详尽且精确无误的事故相关信息以及
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与此同时,根据
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我们还应当积极配合并完成后续的定损、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