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取摩托车价值高达四千元人民币的行为,已经符合了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下,构成盗窃罪的标准。
依照该法所规定的内容,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上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然而,针对这起盗窃事件的具体处理方式将会依据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以及他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认罪认罚等诸多情节加以全面的评估和斟酌。
假设这位嫌疑人是初次触犯法律,同时又具备自首、积极退赃等良好表现的话,那么他很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相反地,如果这位嫌疑人是惯犯或者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因此,我强烈建议这位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以期为自己争取到从轻处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