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借款期限届满之后,贷款人未能按照事先签署的协议条款按时偿还欠款,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有权管辖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要关注和遵守诉讼时效方面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请维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一律设定为三年时间。
倘若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话,那么从该日期届满算起,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反之,倘若合同并没有关于还款期限的具体规定,那就相对较为复杂一些,需要自债权人正式向债务人发出催讨欠款通知或者实现债权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年。
但是,在这个期间内,倘若出现诸如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以追索债务等各类容易导致诉讼时效暂停或者失效的特殊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将会随着这些行为而被重新启动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发现借款方在借款期限结束后仍未能按时归还欠款的时刻,尽快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而对您的最终胜诉产生不利影响。